位于深州市的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中坚持“四个服务”的律师工作宗旨,二十年来,在执业中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律师法》及相关律师管理规章,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全力服务“三农”,取得了较好的执业声誉,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服务农村群众,维护农村稳定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是律师工作责任,冀和律师事务所通过办理诉讼、非诉讼等法律业务,深刻体会到了农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求。冀和律师事务所始终立足于本市农村,以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全面扩大宣传效果,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通过组织法律专题讲座、印制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送法下乡、到基层、到农村,义务解答农民关心的热点法律问题、化解矛盾,提高了农民朋友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观念。对此,衡水市司法局以简报、衡水市电视台以专题片的形式对该所的作法进行了宣传报道。尤其今年来,他们积极参与律师与农民工牵手、律师事务所与乡(镇)、村、户结对子、律师服务进农家、律师事务所帮扶等活动,切实推动服务“三农”工作。
2005年以来,冀和律师事务所担任了深州市东安庄乡西辛庄村村委会法律顾问,为了宣传法律知识,提高村民法律意识,通过与该村村委会领导经过多次沟通、酝酿,连续5年利用春节农闲期间在西辛庄村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内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邻权、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农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吸引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学法热情空前高涨。到场群众纷纷表示,通过这些活动既丰富了群众的节日生活,又达到了普法、消除矛盾、维护稳定的效果,乡亲们都说,“冀和律师所处处为老百姓着想,是我们老百姓的贴心人。”
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依法治市
作为深州市国土局、房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行政部门及深州市政府、太古庄乡政府、于科镇政府的法律顾问,近年来,冀和所律师多次为各部门工作人员讲授土地法律法规,详细讲解《物权法》、《土地登记办法》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全场录音录像后刻制光盘存档,还编写了十几万字的国土部门《办案手册》;在政府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时,提前介入提出法律意见,供领导决策,促进了各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减少了工作失误和矛盾纠纷,促进了全市社会和谐与稳定。
三、捍卫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该所在律师执业过程中,一直以捍卫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法律尊严作为自己最高目标,在工作中为众多群众提供准确的法律服务,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十年来,该所律师在刑事和涉农领域通过办结了一大批在社会上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在同行和社会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影响力。在代理重大敏感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正确履行律师职责,受理此类案件后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请示报告;律师的辩护代理意见均经律师事务所集体研究讨论;从未在代理案件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社会各界的赞扬。
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近年来,作为深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参谋和助手作用。一直围绕党的十七大确定的优先发展教育等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针对农民工、未成年人、下岗失业职工、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努力使广大群众“请得起律师,打得起官司”,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该所一直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该所律师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和指导,积极参加行业相关活动,自觉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帮扶活动。该所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和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奉献爱心,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律师的神圣职责。近5年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26件,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和上级领导的表扬。
五、化解难题,为"三年大变样"提供法律服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要求,深州市制定了城市三年大变样的发展目标,借助深厚的人文历史、独特的水文和生态观光资源优势,努力打造特色鲜明、富有魅力、服务发展、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新兴旅游城市,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但在社区改造、一拆两改过程中出现了的一些法律问题,成为困扰政府职能部门推进城市建设的一个难题。
一直对律师政治素质严格要求的深州市冀和律师事务所,作为深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时刻牢记律师的社会责任,尽一切可能为深州市的"三年大变样"提供法律服务,通过服务体现了律师的社会价值。他们凭借全面的法律知识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充分发挥律师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在政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之间找到平衡点,为政府排忧,为当事人解难,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深州市的民主与法治的进程作出了贡献。
深州市博陵路西通是深州市三年大变样中三路西通的重要一路,西通工程伊始就面临着房屋拆迁,深州市建设局作为拆迁人,在深州市一拆两改指挥部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进展顺利,但在后期却遇到了9家被拆迁户拒绝与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拆两改工作被迫停滞。在这紧要关头,市委、市政府于2010年4月22日晚上紧急通知主任单宗辉律师到常委会议室,与房管、土地、城建、法院、司法、拆迁办、法制办、政府办、及各位常委共同研究对策,市领导要求既要拆迁工作既要符合法律程序,又要方便快捷,以最短的时间走完法律程序,为博陵路西通尽快扫清障碍。在会上单律师对拆迁办提出的拆迁程序发表了意见,经过认真讨论,会议采纳了单律师的建议,对拆迁流程进行了修改,确保了拆迁程序的合法。
会后第二天,牟景山市长又召集拆迁相关部门和单律师,进一步研究9户被拆迁户的具体情况,责成拆迁办、法制办、房管局、冀和律师所组成专门小组,具体负责将9户被拆迁户工作纳入法律程序。接到任务后该所组织骨干律师针对房屋拆迁程序复杂、周期长等问题,研究制定科学便捷紧凑的程序,为房屋拆迁程序"瘦身", 使拆迁工作得以依法快速开展。
据不完全统计仅就该9个被拆迁户,该所就此专门问题召开全体律师会三次,到石家庄专程取经学习一次,查阅各类资料30余份,草拟、修改、审核法律文书40余份,针对本市实际情况指定拆迁工作流程,在拆迁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为博陵路西通中9户被拆迁户下达行政拆迁裁决申请后,单律师于4月29日又积极参与了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与该9户被拆迁人的行政调解会,既监督了行政机关行政调解程序的合法性,又认真听取了被拆迁人的意见,主动详尽的为被拆迁人讲解了有关政策和法律,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性。调解会结束后的第二天,9户被拆迁人就有8户与拆迁人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群众随即自行拆除了房屋。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行政,社会效果非常明显,得到了市委政府领导的好评。
永盛花园小区是深州市三年大变样工程8个高标准住宅小区中的一个,这个小区的建设涉及到旧城改造和城中村的拆迁和征地补偿,在房地产开发商进场时,因小区占用的坑塘的使用权问题,受到了当地村民的阻挠,开发商迟迟不能进场,影响了工程进度。2010年5月6日,在深州市委组织土地、房管、法院、拆迁办、法制办、法院和律师就此专门问题的论证会上,冀和律师就土地的权属、补偿问题,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实施细则,以及国土资源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和《物权法》,发表了意见,得到了与会同志和领导的一致认可,为该小区的依法开发提供了准确的法律依据,使村民在法律面前心服口服,主动做出让步,化解了政府和群众之间的矛盾,促使工程得以顺利开工。
六、心系民生,为处理涉农纠纷提供参考。
2011年7月17日至18日,冀和律师事务所杜永清律师参加了为期两天在北京召开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办的“处理涉农纠纷经验交流会”。
会上由该所杜永清律师作为衡水市的唯一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杜永清律师围绕“在突发案件中,律师如何维护农民权益”和“农民住宅及农村宅基地的现状及如何在城中村改造保护农民权益”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发言。
会上还组织与会代表对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新书《处理涉农纠纷指导读本》进行了研讨,该书收录了全国范围内的35个资深律师办理涉农案件的成功案例,其中包括该所单宗辉律师办理的“浇地事件起冲突、政府主动介入化纠纷”、杜永清律师办理的“充分发挥地方优势、妥善应对突发事件”两个成功案例。作为成功案例向全国推广。
我们期待着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在新形势下,再接再厉,为更多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新农村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