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之巾帼不让须眉-----冀和律师张翠如二三事

冀和动态 502


为进一步发挥好法律服务面向社会、面向基层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践行党史教育,强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宗旨意识,我所积极引导广大律师把学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将党史学习教育和律师行业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成效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张翠如律师就是在“我为群众办事”活动中涌现出的杰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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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翠如,女,1981年出生,2004年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现为我所专职律师,衡水市律师协会仲裁(调解)业务委员会委员、衡水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委员。张翠如律师法学功底扎实,实务能力突出,思维活跃,对法律事务要求严格,具有优秀的律师执业道德和出色的专业水准。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擅长用多种方法解决棘手问题,具有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工作的能力,能权衡各种利弊,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办案风格踏实严谨,工作积极热情。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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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担使命

千里奔波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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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与赵某于2014年按乡俗举行结婚仪式,婚后生育两子,均系未成年。婚后,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现起诉离婚。接受委托后,张翠如律师陪同当事人到千里外的邻省某市出庭参加诉讼。因原被告双方积怨已深,庭审过程中当事人情绪十分激动,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后该院于2021年4月份将案件移送至深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在庭前调解过程中,张翠如律师向己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在当事人亲友的见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深州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为了履行协议,当日中午,张翠如律师放弃午休时间,主动找到办案法官协调,后随同办案法官冒着狂风暴雨,驱车千里奔赴临省某地市,将原告抚养的子女接回深州生活,及时、迅速地解决了当事人担心的子女交接难题,做到了案结事了,获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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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办照先收款

网络庭审终返还


“世虽有侥幸之事,断不可有侥幸之心”,高某经人介绍认识远在河南省的贾某。贾某对高某承诺说自己能够通过关系包办驾驶证,二人便达成由高某帮办驾驶证的协议。高某先后交付了20000元给贾某办理驾驶证,贾某也出具了收据一份,载明收款金额、承诺办证的内容。后被告贾某一直未办理,且拒绝退还款项。高某无奈之下找到张翠如律师咨询,张律师告诉高某:贾某的行为属于《民法典》985条规定的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高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在张律师的帮助下,高某将贾某诉至河南省某基层法院,2021年7月29日开庭前河南省遭遇大范围极端强降雨天气,多地受灾、城市内涝,为了能够顺利开庭,张翠如律师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河南省办案法官联系,终于申请到网上开庭。现案件通过网络开庭,调解结案,贾某返还高某案涉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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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心调解解心结

妙语温言暖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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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是对已故人员亲属的补偿,可如果因为这上百万的赔偿款让家属对簿公堂,那太伤和气。近日,张翠如律师成功调解了一起工伤案件,本打算对簿公堂的儿媳妇与婆婆终于签订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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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某生前是沧州市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职工。魏某和刘某原本是一对幸福的夫妻,结婚10年育有儿子魏小某。2020年五一期间,魏某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沧州市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魏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接受委托后,张翠如律师两次协助家属代表刘某到沧州市某县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并多次陪同刘某到沧州市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办理工伤赔偿事宜。在张翠如律师与刘某的共同努力下,2021年春节期间,刘某与肇事方及魏某生前单位,初步达成赔偿事宜。面对赔款,刘某与婆婆发生了争执。鉴于婆媳双方同为一家人,都是受害方,如果用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不利于一家人和睦相处。于是,张律师力促双方进行和解,首先耐心安抚双方情绪,经过近半年十余次的细致工作,一步步打开僵局,最终消融了矛盾双方的心理“坚冰”。终于,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实际履行。家,只是一个字,却是一个最温暖的去处。离开我所时,年迈的婆婆拉着张律师的手说“感谢张律师的良苦用心,谢谢张律师的温情劝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