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衡水市地下水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审查工作,7月25日上午,衡水市司法局联合市水利局召开立法论证座谈会,邀请单宗辉主任等有关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及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参加。衡水市是典型的资源型缺水地区,由于历史和地质原因,造成全市取水井数量多、密度大,地下水超采严重,地下水位一度持续下降,引发地面沉降和地裂、河流断流和干涸、地下水污染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通过立法形式制定出台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合理、可行的地方性法规尤为必要。座谈会上,起草单位市水利局相关负责同志就《衡水市地下水管理条例(草案)》起草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作了说明。市司法局有关同志介绍了召开此次座谈会的目的和要求。参会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围绕地下水利用和保护规划编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水污染防治、水源置换等政策、制度,针对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论证,并针对《条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认真就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和论证,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审议。
来源:衡水司法行政 2024-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