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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李海朋律师应邀对全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专题培训

我所李海朋律师应邀对全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专题培训

近日,我所李海朋律师应深州市司法局邀请对深州市乡镇综合执法业务单位进行专题培训,为全市17个乡镇执法队长及业务骨干40余人就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会上,李海朋律师结合自己的学习研究和法律实践,以专业严谨的视角,从行政法概述、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讲解,李海朋律师重点围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的相关执法程序性规定,以及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相关内容,并结合实务案例分析的方式对相关内容展开讲解。为全市17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单位人员在执法办案实践中进一步正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理清了思路,其内容兼具理论性、实用性、指导性。...

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郝国辰律师为您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之遗嘱

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郝国辰律师为您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之遗嘱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了深入贯彻、学习民法典,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联合深州市妇女联合会近期录制了一系列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普法小视频,今天我们继续推出郝国辰律师讲解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之婚姻家庭篇》。郝国辰律师:问:我和丈夫有一套房子在丈夫名下,丈夫去世了,想把房子过户给女儿,可人家却说这个房子还有其他继承人,我没办法自己处置,该怎么办呢?答:你丈夫生前没有立遗嘱,他的财产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

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郝国辰律师为您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之赡养义务

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郝国辰律师为您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之赡养义务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了深入贯彻、学习民法典,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联合深州市妇女联合会近期录制了一系列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普法小视频,今天我们继续推出郝国辰律师讲解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之婚姻家庭篇》。郝国辰律师:问:丈夫去世,我有义务赡养公婆吗?我可以继承他们的遗产吗?答:不管丈夫去不去世,儿媳妇都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儿子在世的时候,儿媳妇只有辅助、协助赡养公婆的义务。但是,如果丈夫去世,儿媳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儿媳具有公婆第一顺序法...

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系列活动简报

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系列活动简报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市直工委转发了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关于“七一”期间开展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当先锋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2023年6月19日下午,我所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并认真谋划开展好各项活动。党支部书记杜永清同志主持会议。党支部分别召开了“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系列活动工作部署会议”“关于“七一”期间开展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活动工作部署会议”和“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当先锋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动员会”三个专题会议,支部书记杜永清同志以“党建引领,确保律师行业健康发展”为题为全体党员律师讲了...

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郝国辰律师为您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之同居关系

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郝国辰律师为您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之同居关系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了深入贯彻、学习民法典,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联合深州市妇女联合会近期录制了一系列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普法小视频,今天推出了郝国辰律师讲解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之婚姻家庭篇》。(小视频详见“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郝国辰律师:有人咨询:我与他人不是夫妻关系,但是同居在了一起,这种情况违法吗?律师答:同居本身行为不违法,但是很多人在没有了解清楚对方的情况下就同居了,这是有风险的。尤其不要触及以下三种情况,否则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第...

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祝静律师为您解读民法典之婚姻家庭夫妻财产

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祝静律师为您解读民法典之婚姻家庭夫妻财产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了深入贯彻、学习民法典,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联合深州市妇女联合会近期录制了一系列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普法小视频,今天推出了祝静律师讲解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之婚姻家庭篇》。(小视频详见“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祝静律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呢?离婚时最忌讳分不清财产。记住这几个原则,您可以少走很多的弯路,有效的保护您的财产。第一,先看房产的产权登记,产权证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房子就属于共同财产。不论是婚前买...

检律协作 良性互动│市律师协会单宗辉副会长受邀担任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民法典知识竞赛评委

检律协作 良性互动│市律师协会单宗辉副会长受邀担任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民法典知识竞赛评委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5月24日,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和第五检察部共同在枣强县人民检察院举办民法典知识竞赛。受市检察院邀请,衡水市律师协会指派副会长、河北省律师协会民商委员副主任、河北省人民监督员单宗辉同志担任竞赛评委。担任评委的还有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孙祎霖、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儒新,衡水学院副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主任、衡水市政协委员杜媛媛。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晓燕,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金涛,枣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荣观摩比赛。此次竞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郝国辰律师为您解读《民法典》第1196条条文

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郝国辰律师为您解读《民法典》第1196条条文

郝国辰律师,法学学士,2006年2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为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办业务类型:民商事案件、公司业务、刑事辩护等。郝国辰律师热心公益事业,于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参加了司法部和团中央发起的中国“1+1”法律援助活动,在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久治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一年。服务期满后,被久治县司法局评为“2018—2019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律师”,被久治县政法委评为“2018—2019年度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授予“2018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颁发荣誉证书和“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实施十周年“贡献者”证书。2021年4月被深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202...

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马长江律师为您解读《民法典》第1198条条文

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马长江律师为您解读《民法典》第1198条条文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我是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马长江律师,为您解读民法典第1198条。(小视频详见“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去到一些公共场所,参加一些社会活动,但在公共场所或者在参加社会活动时,我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幸遭到了侵害,那我们该如何维权呢?民法典第1198条做出了相关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

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单润谋律师为您解读《民法典》第1197条条文

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单润谋律师为您解读《民法典》第1197条条文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大家好,我是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单润谋律师,为您解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条文。(小视频详见“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本条是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应当知道网络用户通过其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时,侵权责任承担的问题。根据本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有一个条件,就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有过错,其过错体现在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存在而不采取必要措施,实质上是对侵权行为的帮助,放任了侵害结果的发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且是与实施侵权的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甲网络视频平台在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