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所单宗辉主任连任新一届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河北省司法厅通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和集体评议,近日确定我所单宗辉主任连任新一届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和重要渠道,由经法定程序选任的人民监督员,通过依法参与检察机关办案活动,发挥自身来自群众、通晓民情、知晓民意的优势,独立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进行监督。单宗辉主任连任新一届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既是一份至高无上的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单主任表示,律师担任人民监督员,是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