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和人在青海”我的支边日记之 承办第一个法援案件——郝国辰

冀和动态 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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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19日我接受果洛州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担任非法采矿罪刑事以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人扎西××的辩护人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代理人。接受指派后,我第一时间赶到法院阅卷,并随后到看守所会见了扎西××,于7月25日参加了玛多县人民法院召开的庭前会议,为正式开庭审理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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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西××等七人涉嫌在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花石峡镇开采金矿,该案案发案于二零一六年七八月份,侦破时间近两年,是一起参与人员众多、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刑事案件。该案是青海省近年来第一起非法采矿案,案件受到青海省高院和最高院的关注。扎西××等人的犯罪行为地属于黄河源区国家公园,生态环境非常脆弱。扎西××等人的犯罪行为不但破坏了当地的矿产资源,也使草地大量裸土外露,破坏了河谷融区潜水含水层结构,给当地的草地生态环境造成了难以修复的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的状态,为此,玛多县人民检察院还向七个被告人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七被告赔偿黄河源区国家公园资源环境执法局先期垫付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4.26万元。为了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这些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他们公正处以刑罚, 果洛州法律援助中心还指派了果洛州的其他两名11法律援助律师和四名社会律师为其他六名被告进行辩护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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