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单宗辉主任连任新一届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冀和动态 562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河北省司法厅通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和集体评议,近日确定我所单宗辉主任连任新一届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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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和重要渠道,由经法定程序选任的人民监督员,通过依法参与检察机关办案活动,发挥自身来自群众、通晓民情、知晓民意的优势,独立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进行监督。


单宗辉主任连任新一届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既是一份至高无上的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单主任表示,律师担任人民监督员,是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结果。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律师通过执业过程促使公正司法,制约权力被滥用,这使得律师具有作为人民监督员的天然属性。律师担任人民监督员,更是党执政理念转变的具体体现。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律师是不可或缺的力量,在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律师同样应该肩负社会责任,除了个案代理之外,律师有义务利用专业特长履行其他案件的社会监督职责。在新任期内,将继续深刻理解人民监督员肩负代表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司法权威,促进司法公的职责和使命依法履职尽责,有效监督,为人民监督员工作贡献自身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