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侵权赔偿类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但各地法院掌握的裁判标准不尽相同。2022年4月18日下午,我所组织全体律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丛书---《侵权赔偿案件审判指导》一书中刊载的关于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10个司法观点(2022版),进行了集体讨论、学习,马永明律师进行了领学。
学习过程中,全所律师针对日常争议较大的机动车所有者将其车号牌出借他人套牌使用并收取套牌费,套牌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其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交通事故致残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判决的,20年赔偿期届满后再度主张侵权人继续支付残疾赔偿金的应否予以支持、发生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未对受损害的第三人进行赔付而预先放弃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利益的,该行为是否有效、孕妇因交通事故致终止妊娠,是否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保险人直接向被保险人支付了理赔款,应否对因此而不能获得赔偿的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法律问题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探讨。
会后,全体律师一致表示,通过此次学习、讨论,为今后的相关法律实务工作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