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守正 安心消费 我所集中学习最高院网络消费司法解释

冀和动态 546

2022年3月14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所组织全体律师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本次集中学习由安艳宏律师领学,并结合活动主题进行座谈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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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公”为公正、合理;“平”指平等。公平是守护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参与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政府主管部门要依法监管、公正执法、平等对待,企业要公平交易、公平竞争。有了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消费者才能更加安心、放心消费,市场也将更加充满活力。而最高院颁布将于3月15日实施的《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针对网络消费具有参与交易主体多样化、交易环境虚拟化、交易空间跨地域性、合同格式化等特点,注意平衡保护,妥善处理好消费者、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等各方利益关系,为网络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问题,努力使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我所这次集中学习正好契合了这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共促消费公平”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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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座谈中大家集中对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责任主体认定、直播营销民事责任、外卖餐饮民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大家认为,近年来,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网络消费已经成为社会大众的基本消费方式。据统计,自2013年起,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伴随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消费纠纷案件呈现出快速增长的特点,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经过深入调研,多次召开由专家学者、消费者代表、政府部门、企业以及法院系统等参加的座谈会,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网络消费司法解释非常及时和有必要,对于健全完善规则制度,加快健全平台经济法律法规,及时弥补规则空白和漏洞,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