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承办最高法院裁判管辖权胜诉案例

冀和动态 434

近日,我所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提字第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我所单宗辉律师代理的我市某热力设备有限公司申请再审的与黄骅某沥青制品有限公司管辖权异议一案胜诉,最高法院裁定,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冀立民终字第52号民事裁定和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沧民初字第5号民事裁定,案件移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这标志着我所代理的历时一年,历经中级、高级、最高三级法院审理的争取管辖权的案件有了圆满结局。(详见客户案例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