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通源制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简报

通知公告 556

深州市人民法院根据深州通源制鞋有限公司清算组的申请,于2019年8月5日裁定宣告深州通源制鞋有限公司破产,并于2019年12月28日指定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指派杜永清律师为管理人团队负责人。

深州市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月10日上午9时在深州市人民法院召开深州通源制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前管理人已通知全部已知债权人,并在《人民法院报》上予以公告

2020年1月10日上午深州通源制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深州市人民法院如期召开。会议由深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张江志主持召开,破产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破产管理人对深州通源制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期间财产变价、职工安置等清算工作向债权人会议作了说明和通报。

破产管理人制作了《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通知》和深州通源制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表》、《不予确认债权表》,会前已向与会债权申报人分发,交由各债权审核。

会议通报了深州通源制鞋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状况、债权申报和审查情况,宣布并表决通过了《深州通源制鞋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深州通源制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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