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郝国辰律师为您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之同居关系

冀和动态 577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了深入贯彻、学习民法典,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联合深州市妇女联合会近期录制了一系列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普法小视频,今天推出了郝国辰律师讲解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之婚姻家庭篇》。(小视频详见“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

郝国辰律师:

有人咨询:我与他人不是夫妻关系,但是同居在了一起,这种情况违法吗?

律师答:同居本身行为不违法,但是很多人在没有了解清楚对方的情况下就同居了,这是有风险的。尤其不要触及以下三种情况,否则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第一,尤其是男性,不要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同居在一起。如果两个人发生了性关系,不管女方是否自愿,男性都有可能构成强奸罪。

第二,作为第三者和有配偶的人同居在一起,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也是非常危险的。有的夫妻生活在异地,彼此常年不见面,就有可能出现家外有家的情况,这种情况可能会构成重婚罪。

第三,同居的对象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这种情况就涉嫌破坏军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