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摇篮”到“坟墓”您一定要关注的《民法总则》

冀和简介 4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于2017年3月1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之后,将在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民法总则》的出台,是中国法治进程中一件里程牌式的大事,标志着中国朝向“民法典”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民法总则》被誉为民事体系中的“小宪法”,关系到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方方面面。今天,“普法才子”就和大家一起学习咱们新出台的《民法总则》,看看有哪些亮点,有哪些和我们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1

胎儿有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

《民法总则》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意味着除了遗产继承外,在接受赠与事宜上,胎儿也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一规定是对胎儿生命权的尊重,胎儿不仅仅是父母生命的延续,更是一个新的生命,胎儿的权益应当需要更好地保护。

2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调整为“八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教育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成熟度和认知能力都有所提高,为此,《民法总则》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由原来的“十岁”调整为“八岁”,《民法总则》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适当降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有利于其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更好地尊重这一部分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保护其合法权益。

3

特别强调抚养赡养义务

《民法总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近些年来,侵害未成年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上述规定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暴法》等法律中都有规定,此次民法总则进一步强调了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和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以强调家庭责任,弘扬我国的传统美德。

4

扩大监护对象范围

此次《民法总则》将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加入了监护范围进行保护,扩大了监护对象的范围,并就监护人的确定、监护职责的履行、撤销监护等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5

单位将不作为监护人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其他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可担任监护人。《民法总则》规定,单位有担任监护人的职责。此次民法总则在监护人中删掉了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单位,增加了组织。

6

监护人可以遗嘱指定、协议确定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同时,监护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这是《民法总则》的一大创新,现实生活中比如父母身患疾病时可以通过遗嘱方式指定监护人,安排好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后事;同时,假若父母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确定谁来做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以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7

个人信息保护写入民法总则

你的个人信息安全吗?个人信息权利是公民在现代信息社会享有的重要权利,明确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对于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使公民免受非法侵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新出台的《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8

增加保护虚拟财产规定

年轻人玩网络游戏时,会产生网络虚拟财产,它们在网络空间中是有“价值”的,有的还能“交易”,变为现实生活中的财产。《民法总则》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总则》这样规定虚拟财产,为将来的立法留足了空间,也为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提供了上位法依据。

9

诉讼时效由两年延长为三年

普通诉讼时效由两年延长到三年了!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现实当中,因错过了诉讼时效导致讨债难的情况较多,给不诚信的人留下了空间,延长了诉讼时效,可以更好地避免因错过诉讼时效而失去胜诉机会的情况发生,更有效地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0

让见义勇为者不再“流血又流泪”

“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见义勇为者受了损害,责任谁来负?受益人该不该补偿?这往往成为引发矛盾纠纷的焦点。新出台的《民法总则》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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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之后还能起诉

社会生活中常常发生一些未成年人遭到性侵的事件,可是未成年人因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对于“性”意味着什么可能还一知半解而遭到蒙蔽,甚至许多都是慑于侵害人的淫威而不敢声张。

《民法总则》第191条增加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的特殊起算点,不受原来从受到侵害之日起算的限制,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给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在成年之后寻求法律救济的机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当然,《民法总则》是民事权利的“百科全书”,涉及到我们每个人民事权利的方方面面。今后“普法才子”将继续和大家一起学习好《民法总则》,保护好自己一生的权利。

来源:眉山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