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 我们这样过

冀和动态 446

宪法日 我们这样过
              

—我所律师荣任“双学、双促”活动高级讲师

 

201411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每年的12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201412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如期到来,时逢我市开展以“学宪法、学党章,促素质提高、促能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双学双促”活动。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所主任单宗辉与深州市纪委常委宣传室主任郭树合、深州市党校高级讲师赵香菊一来到了我市西南重镇王家井镇,为全镇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60余人讲授了一堂内容丰富、意义深刻的党纪国法法制教育课,受到了热烈欢迎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解决我市基层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素质和本领,激发干劲和活力,我市开展了以“学宪法、学党章,促素质提高、促能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双学双促”活动。    

为此,市纪委、市委党校和司法局各抽调了2名政治素质高、宣讲能力强的同志组成两个宣讲团进行宣讲。我所单宗辉律师代表深州市司法局成为宣讲团成员之一,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在全市19个乡镇区及所有市直部门中,对所有市直部门、乡镇全体机关干部,所辖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重点进行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教育,着重解决个别执法执纪部门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教育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学法、守法、做到依法办事。单主任所在宣讲团自121日始在我市唐奉、双井、辰时、溪村、魏桥、大堤、大屯等乡镇进行了宣讲,124日又来到我市西南重镇王家井,以“法治的春天”为题演讲,不时赢得阵阵热烈掌声。

接下来,我所会有更多的律师以宣讲的形式积极参与配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这将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市执法执纪部门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风险观念,为圆满完成2014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我市“一三五”奋斗目标和“深州梦”提供思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