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组织进行《律师协会会 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的专题学习会

冀和动态 486

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组织进行《律师协会会

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的专题学习会

 

修订后的《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下称《处分规则》)已经第九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3月31日起试行。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组织全体律师利用7月份例会时间对《处分规则》进行进行专题学习。

例会由冀和所主任单宗辉律师主持,全体律师对《处分规则》进行认真学习,对修改和补充部分进行重点研究、讨论。全体律师一致认识到修订后的《处分规则》细化了纪律处分的程序,详细规定了受理、立案、回避、调查、决定、复查、调解等处分程序,建立了调查和惩戒相分离制度,增加了“惩戒委员会对决定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委派两名以上委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函;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成立由惩戒委员会委员和律师协会邀请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共同调查”、“调查人员不得担任听证庭成员”、“惩戒委员会应当在听取或者审阅听证庭评议报告或者调查终结报告后集体作出决定,调查人员和应回避人员不参加表决、不计入出席会议委员基数”等规定。

《处分规则》的修订和颁布,对完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体系,明晰律师执业行为边界非常有必要。势必会在规范律师依法执业行为方面发挥作用,必将有效促进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