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组织进行《律师办理 刑事案件规范》的专题学习会

冀和动态 424

2017年10月3日,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组织全体律师利用9月份例会时间对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进行进行专题学习。《规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为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律师执业规范出台,对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作出明确规定

例会由单宗辉主任律师主持,会议的开始,单主任就9月份所内的工作情况进行简单的汇报,各位律师汇报完自己工作情况后。单主任组织全体律师对《规范》进行学习、讨论,全体律师一直认为,《规范》明确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依法履行辩护与代理职责,人身权利和执业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在法庭上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不受法律追究等规定。《规范》指出,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在辩护活动中,应当在法律和事实的基础上尊重当事人意见,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不得违背当事人的意愿提出不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规范》还制定了9项权利救济条文,保护律师正常执业权利。比如,律师认为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法不允许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的”等16种阻碍其依法行使执业权利、诉讼权利行为之一的,可以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违反规定打断或者制止按程序发言的”等6种情形,认为其执业权利受到侵犯的,可以向相关律师协会申请维护执业权利等。

 全体律师一致认为:修改过的《规范》融合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最新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新增规定70多条,涉及律师刑事辩护与代理的各个方面。这次全面系统的修改,有利于指导律师从事刑事辩护与代理业务,更能促进律师刑事辩护环境良好发展。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