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创新活力 规范市场竞争---我所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2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2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2年3月20日起施行。 我所于3月30日组织全体律师集中学了了该《解释》,本次集中学习由张翠如律师领学,各位律师结合实际办理的案件对《解释》发表了看法。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市场主体大幅扩容、线上线下市场加速融合,市场力量的竞争关系发生深刻变化,新类型法律纠纷大量涌现,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难度加大,新领域新业态的权利边界、责任认定等不断对司法提出新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及时回应新领域新业态司法需求,净化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