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珊珊:今年年初,某市某社区设置核酸检测点,该市公安局民警宋某受单位指派,在此维持秩序。在居民排队等候检测过程中,林某因插队与他人发生口角。民警宋某上前劝阻,林某与其子一起对民警宋某进行殴打。请问张律师,林某父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张飞律师:当前我国部分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各地政府依法下达了各项防疫措施。但仍有个别人无理取闹、拒不执行政府命令,比如刚才你提到的林某父子二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当地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以林某父子犯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十个月。
马珊珊:那么,请问什么是妨碍公务罪呢?
张飞律师: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在这起案件中,林某父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疫情防控职务,严重妨害了防疫工作秩序。他们的行为便构成了妨碍公务罪。
马珊珊: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那么阻碍医务工作者所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的,应该如何处理那?
李彦涛律师: 关于这个问题国家有相关法律规定。阻碍医务工作者依法履行疫情防控工作情节严重的,构成妨害公务罪。2020年2月6日针对依法惩治妨害新冠疫情防控违法犯罪问题,两院两部联合制定了相关意见,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视为我国《刑法》第277条规定的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于刚才提到的履行防控职责的医务工作者即是这类人员,因此,对于阻碍医务工作者依法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的,构成妨害公务罪。
马珊珊:是不是所有的这类行为都构成妨害公务罪?
李彦涛律师:不是的,这要视情节轻重、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判定,较重的构成妨害公务罪,对于情节轻微的行为人,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可以对行为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治安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马珊珊:疫情是命令,防控是责任。寒冬阻挡不了春天的脚步,黑夜遮蔽不住黎明的曙光。相信广大群众只要能够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和指令,尊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配合工作安排,齐心协力,就能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