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0日,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律师协会向全省发出通报,经省律师行业党委研究、省司法厅审批同意,我们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同全省34家兄弟律师事务所,被确定为我省首批“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
按照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创建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我所对于申报“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工作,领导重视,全体律师信心百倍,按照《“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验收标准》,我所逐一进行自测自评,查漏补缺。为了确保申报成功,我所为此工作召开十余次工作会议,查摆问题,研究解决,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按照验收标准为百分制,我所申报自测分数为98分,衡水市司法局领导曾亲来深州指导工作。2013年5月中旬,省验收检查领导小组和衡水市、深州市司法局领导亲临我所实地验收,各级领导饶有兴趣的听取了我所领导就队伍建设、业务开展、档案管理、党建工作、所容所貌等方面的汇报,随机抽取了档案卷宗,详细了解了统一收费、统一收案的执行情况,了解了党建工作开展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我所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通过此次验收的“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全省共有34家,其中衡水市有我所及合明律师事务所两家。全省县域律师事务所两家,我所为其中之一。这些律师事务所均做到了专业方向明确、内部管理规范、党建工作有效、管理手段现代,在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方面均取得了积极成效。
我所荣膺全省首批“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是各级领导和广大客户对我所律师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鼓励和鞭策,我们要在深州市、衡水市司法局,衡水市律师协会的领导下,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分析差距,改进不足,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推动我所“三化”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