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郝国辰律师为您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之赡养义务

冀和动态 591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了深入贯彻、学习民法典,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联合深州市妇女联合会近期录制了一系列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普法小视频,今天我们继续推出郝国辰律师讲解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之婚姻家庭篇》。

郝国辰律师:

问:丈夫去世,我有义务赡养公婆吗?我可以继承他们的遗产吗?

答:不管丈夫去不去世,儿媳妇都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儿子在世的时候,儿媳妇只有辅助、协助赡养公婆的义务。但是,如果丈夫去世,儿媳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儿媳具有公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可以继承公婆的财产。你赡养他们,在他们百年之后,你就有资格继承他们的遗产,你不赡养他们,你就没有继承他们遗产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