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和丈夫有一套房子在丈夫名下,丈夫去世了,想把房子过户给女儿,可人家却说这个房子还有其他继承人,我没办法自己处置,该怎么办呢?
答:你丈夫生前没有立遗嘱,他的财产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你的这种情况,说明丈夫的父母还在世,他们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如果想把房子给你的女儿,就需要你和你丈夫的父母一起放弃房子的继承权,这样做确实比较麻烦。通过这个案例,我想告诉大家立遗嘱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