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
--我所采取多种形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法律服务
2014年3月14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在深州市诚信商厦门前隆重举行。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将于3月15日实施,这是消法实施20年来的首次全面修改。不同以往新版法律法规都在每月1日施行的惯例,此次新消法施行时间特意选在第32届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意在唤醒全社会对于消费保护和监督的强烈意识。这次宣传活动由来自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公共服务行业紧紧围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的主题展开此次宣传咨询活动,我所积极参与了本次活动。
受我所指派,马永明、樊瑞超律师一大早就来到诚信商厦门口,摆开桌椅,为百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他们耐心细致地为广大群众解答了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咨询内容涉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房屋买卖、财产继承、产品质量等方面。
此次活动我们散发新消法宣传资料数千份,经过大修的新“消法”增加了很多新内容,这些修改,进一步体现了平等善待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原则,在权益保护上更加鲜明地向消费者适度倾斜,并对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首次明确产品召回义务、遇纠纷商家有举证责任、杜绝霸王条款、经营者违法广告可追责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热点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因咨询群众过多,现场一度出现数名群众排队等候律师解答问题的现象,我们承诺在本月内消费者到本所可得到免费法律咨询。另外,我所郝国辰律师在深州电视台录制了新消法的电视节目,对新消法的新规定做了精彩讲解,在深州市电视台将滚动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