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环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开招募拍辅机构的公告
2025年7月10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河北环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兴公司)破产清算(执转破)一案,2025年7月21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管理人因履行职务需要,拟聘请衡水市范围内的拍辅机构协助管理人变价处置债务人资产。有意向参与本次工作的拍辅机构,可根据意向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文件,管理人将择优确定。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环兴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在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系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公共安全检测服务、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服务、工矿企业气体监测服务、内陆水系污染检测服务、工矿企业废水监测服务、城市噪声监测服务、工矿企业噪声监测服务、生活废水监测服务、医疗废水监测服务及技术咨询。
二、工作目标
依法、高效处置债务人资产,实现资产变现效果最优化,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工作范围
协助管理人处置债务人名下全部资产。
(二)工作内容
1.调查标的物现状,勘察勘验标的物,查明标的物现状及瑕疵情况,交易过户流程、条件、税费等情况,负责记录资料收集、档案整理等事务性工作;
2.拍摄照片、视频、VR视频,制作标的物文字介绍、标的物展示及推介等工作;
3.制作破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需上传破产资产拍卖平台的文件和资料,提交管理人审核;
4.对需拍卖的资产进行公开宣传,通过网站、微信等方式发布破产拍卖相关信息,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扩大破产拍卖宣传范围;
5.根据资产特点向潜在竞买人推荐拍卖信息;
6.接受咨询 (电话、现场等咨询),宣传网络司法拍卖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辅导竞买人参与竞拍,引领看样等;
7.协助管理人、买受人办理清场、搬运等;
8.督促缴纳拍卖款,辅助办理过户、交付:
9.管理人委托的其他辅助拍卖工作,直至管理人拟处置的债务人资产全部拍卖并完成交付、过户工作。
四、报名条件
(一)参选机构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或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对提供拍辅服务产生影响的关系;
(二)参选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辅助拍卖工作所需的从业资质和服务能力,同时参选机构须入选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
(三)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断或重大过失等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人民法院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且不得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四)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估价、摄影、视频剪辑、VR拍摄及制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和固定工作人员;
(五)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公开选聘的拍辅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 机构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二) 机构参与企业破产拍辅业务的经验证明文件;
(三) 拍辅工作方案(含向资产购买方收取拍辅服务费用的标准、承办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具体工作流程等);
(四) 机构服务承诺书,至少应包括: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资产拍辅工作;服务费用由资产购买方承担等;
(五) 能够证明拍辅机构能力的其他材料。
六、费用支付
(一) 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拍辅机构自行承担;
(二)本次辅助拍卖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及相关成本费用由各拍辅机构自行承担;
(三)拍卖成交后,拍辅机构向资产购买方收取服务费用,管理人不承担拍卖相关的任何费用。
七、报名方式
申报方式:采用邮寄申报方式,将所有材料编制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后邮寄管理人。
管理人联系地址:河北省深州市长江西路48号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203室,联系电话:0318-3316788/3326799;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17:00止。
八、拍辅机构的确定
1.本次公开选聘拍辅机构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
2.在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下,管理人根据报名机构提交的资料综合评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入选。如果报名参选机构仅有一家时,该报名机构能够满足上述选聘条件的,管理人直接确定该报名机构为最终的中标机构;
3.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4.选定拍辅机构后,管理人将选定的机构名单报送人民法院备案。
九、其他事项
1.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接受本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2.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环兴公司管理人。
河北环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