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郝国辰律师代理的齐某及其妻子刘某两位老人诉秦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得到当事人齐某及其妻子刘某的好评。
郝国辰律师代理的齐某及其妻子刘某诉秦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秦某及其车辆保险公司共计赔偿齐某及刘某赔偿款14万余元,其中保险公司赔偿11万余元,秦某应付的赔偿款项在调解协议达成当天当场支付给齐某、刘某,保险公司应付的11万余元赔偿款保险公司同意在20日内付清,赔偿款到位后由齐某、刘某到法院支取。调解结案的当天,齐某对郝律师说,麻烦郝律师帮其办理领取赔偿款事宜。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到位后,郝律师通知齐某、刘某两位老人到法院领取赔偿款,但由于法院开出的是转账支票,两位老人不懂得如何办理转账,两位老人请求郝律师帮助办理转账、取款事宜,考虑到两位老人的实际情况,郝律师同意了两位老人的要求。到银行办理支取赔偿款项的当天,两位老人骑着电动三轮车找到郝律师,由于担心两位老人携带款项不方便,郝律师开车将两位老人送到到银行办理取款,取款当天,银行办理存取款业务的人员较多,郝律师帮两位老人办理了银行业务叫号凭条,并嘱咐两位老人不要着急,在帮两位老人支取赔偿款后,两位老人又提出想将赔偿款存入离家较近的信用社,但两位老人觉得不应该再麻烦郝律师,于是提出打出租车去办理存款业务,由于老人手里拿着11万余元的现金,考虑到老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郝律师又主动将两位老人送到老人要去的信用社,在两位老人办理好存款事宜后,已经是将近13点,两位老人感觉实在过意不去,提出请郝律师吃午饭,郝律师婉言谢绝了两位老人的好意,两位老人对郝律师热忱周到的服务表示非常满意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