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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和律师参加深州市“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冀和律师参加深州市“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为喜迎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深州市于2024年12月4日上午在博陵文化广场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集中宣传活动。   副市长、公安局长陈子军,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罗莎莎,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齐怡杰出席启动仪式。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负责法治宣传教育的主管领导,我所李海朋、张翠如、单润谋、马长江、刘孟哲等五名律师及普法讲师、普法志愿者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共100多人参加活动。   启动仪式由齐怡杰主持。副市长、公安局长陈子军讲话,并宣布深州市2024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正式启动。陈子军强调,全市要紧紧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这一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

冀和微普法——夫妻签署的“忠诚协议”是否有效?

冀和微普法——夫妻签署的“忠诚协议”是否有效?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婚姻若要长长久久,彼此忠实是最基本的底线。为了守住底线,夫妻以誓言捍卫,社会以道德约束,国家以法律倡导,也有人以“忠诚协议”的方式试图用物质“拴住”对方。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徘徊在道德和法律之间,需要准确把握法律对道德的支持及其限度。法律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利,但保证不了每个人的生活幸福。法律提供的是一种合理的外在框架,而把充分的选择机会留给了每个人……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忠诚协议”的情形。如夫妻双方约定:双方应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感和责任感。若一方在婚姻期间由于道德品质的问题,出现了背叛另一方的不...

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举行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举行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12月1日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举行了,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的2024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点宣传内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新中国成立...

冀和微普法:摆拍绑架博眼球 刑事拘留后悔迟

冀和微普法:摆拍绑架博眼球 刑事拘留后悔迟

2024年9月,云南昭通公安网安部门接到网民举报,有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在昭通南收费站旁,两男子将一男子绑架上车”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造成社会恐慌。接报后,警方迅速开展工作。经核,系虚假信息。随后,昭阳警方依法将视频发布者廖某良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廖某良、廖某超、廖某红、廖某传和王某情等5人为博取眼球、赚取流量、谋取私利,在昭阳区永丰镇昭通南收费站旁自导自演“两男子将一男子绑架押上车”虚假剧情,并将所录制的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以博眼球、赚流量,造成虚假视频大量传播,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目前,廖某良等4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冀和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

冀和微普法——给“小三”花的钱,原配能要回吗?

冀和微普法——给“小三”花的钱,原配能要回吗?

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后,一方才发现,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并为“小三”花钱,并且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未对出轨方赠与他人的财产进行处理,原配能否把出轨者为“小三”花的钱要回?基本案情:张三与李四是夫妻关系,2023年1月两人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最终经调解离婚,并制作了调解书。在离婚后不久,李四得知张三在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间,共通过微信红包或微信转账等方式赠与王二现金及财物约10万余元。李四认为张三赠与王二的财产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求法院认定张三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王二返还10万余元。 法院判决:法院审理查明,张三在婚姻存续期间与王二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期间,张三多次以52...

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从谢某宇被执行死刑说起

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从谢某宇被执行死刑说起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被称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反家庭暴力的关注和重视,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等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施暴者、潜在施暴者形成有力震慑,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5件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谢某宇故意杀人案——施暴者因不满对方起诉离婚预谋杀人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基本案情】被告人谢某宇与被害人文某某(女,殁年31岁)于2014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谢某宇常年沉迷赌博,双方家庭通过变卖房产等方式为其偿还巨额赌债。谢某宇还多次无故殴打、辱骂文某某,甚至持剪刀捅扎文某某,致文某某多次受伤。2021年1月,文某某再次被殴打后回到父母家中居住,并提出离婚。谢某宇不愿离婚,扬言杀害文...

冀和·公益 | 消防连万家 平安你我他 我所参加市消防救援大队《河北省消防条例》宣贯会

冀和·公益 | 消防连万家 平安你我他 我所参加市消防救援大队《河北省消防条例》宣贯会

    11月21日,我所普法宣讲团队单宗辉、马长江、单润谋、刘孟哲等受市消防救援大队邀请,参加全市70余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河北省消防条例》宣贯会。    单润谋律师就条例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对其中的重点条款进行了深入分析宣贯。同时,通过火灾案例讲解,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从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宣讲,并对当前基层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指导。    2024年11月9日是第33个全国消防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定于11月份在全国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冀和微普法——“同居关系”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冀和微普法——“同居关系”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什么是同居关系?简单来说,同居关系就是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形成的一种男女关系。同居关系受到法律保护吗?答案是否定的,我国法律并不保护同居关系。同居行为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之后,同居男女双方,无论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律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须要注意的是:为了打击重婚罪,同居关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的,符合条件的,在刑法上仍然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可因事实婚姻成立重婚罪。同居关系一般分为两种:一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二是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无论同居的一方是否有配偶,该同居关系均不受到法律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冀和微普法——李子柒改名的背后:身份证上的姓名想改就能改吗?

冀和微普法——李子柒改名的背后:身份证上的姓名想改就能改吗?

近日,知名美食博主李子柒的改名新闻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李子柒的真实姓名从“李佳佳”变更为“李子柒”。这一变化不仅是个人选择的体现,也是我国姓名权法律制度的一个实例。李子柒原名李佳佳,凭借其独特的乡村生活视频内容,吸引了数以百万计的粉丝,成为了一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网红。然而,为了更好地适应个人发展需求,李佳柒决定将自己的姓名正式更改为“李子柒”。这一决定既体现了个人对自我形象的塑造,也是对自身权利的一种行使。在中国,公民享有姓名权,这项权利赋予了自然人决定、使用和依法变更自己姓名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冀和微普法: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的合法夫妻

冀和微普法: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的合法夫妻

原告李某某、被告张某某于1991年经人介绍相识,1991年9月按照乡俗举办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期间,生育有一子一女,现均已成年。现原告想通过提起离婚诉讼,解除与被告的事实婚姻关系。律师解读:本案中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